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全面改革是由农村率先启动的
农村改革的突出之点,一是在经济上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一是在政治上实行了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显著特征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村民自治制度自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起,已有近十年历史,全面总结这项改革的成功经验,寻求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措施途径,可以说理论与实践条件皆已成熟
为此,我们对XX省章丘、安丘、莱西、招远等四个全国村民自治模XX县区(县级市)和十多个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进行了专项调查,深切体会到村民自治制度激发起广大农民群众空前的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促进了农民政治素质与操作能力的提高,带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基层民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民主,真切地感受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向前迈进的坚实脚步
村民自治代表了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民主是人与生俱来的政治权利,而民主权利的行使、民主能力的发挥是有条件的
只有适合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和国民特点、被大多数民众乐于接受、能够操作的民主,才是最积极、最有效的民主形式
在国家政权体系的最基层——村一级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之所以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迅速在全国各地农村扎根开花,并受到世界的关注,其根本点就在于它同中国当前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相吻合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群众把参与村务管理活动同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同实现自身价值与理想结合起来,视为担当国家与社会主人的实际步骤,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参与热情
农民群众关心自己身边的事,关注自身利益,讲实际
他们不善于讲大道理,不愿意把时间用在无谓争论上,更第1页共6页不希望说了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