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计生委服务承诺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委的廉政勤政建设,塑造良好的公仆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代表县人口计生委作出如下服务承诺:一、服务项目:1、再生育审批。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3、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一)办事依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7号)。(二)服务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的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三)办事程序:1、所在村(社区)初审,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2、县人口计生委职能股室站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3、将审批结果由乡镇计生办在村张榜公示并告之当事人。(四)服务时限:对各乡镇上报需办证的,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到市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到申请鉴定人。二、服务承诺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第1页共2页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取贿赂,给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的,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我们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承诺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