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几个问题其实,早在1844年马克思已有“政治文明”的提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2卷第238页)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用法,我国在20世纪初就通行了
列宁于1920年曾分别有“民主文明”、“政治文化”的提法,随后又将“文化”分为“纯粹文化方面”和“物质方面”(《列宁选集》第2卷第578页,第4卷第306、774页),可以认为这是对“文化”采用三分法的开端或探索
毛泽东论新民主主义,分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指明这里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精神文明”或“思想文化”
邓小平主持起草并于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十条中,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几条之后,分别列了“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
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中“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际上就是两个文明加民主的三位一体的目标
十五大制定的基本纲领有三大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
同时说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
以上都是使用三分法,又从观念形态意义上讲“文化”
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不仅正式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而且把它同“精神文明”并列起来
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三个文明并列使用,表明我们党已从对文明的两分法发展到三分法,既在社会文明系统中为政治建设、民主政治定了位,又理顺了它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从“五四”前后先进人士想超越前人制造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