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监察部章程四川工商学院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规章制度社团联合会监察部20XX年11月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社团联合会自身的管理,有效发挥监察部职能,增加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分工及职责(一)部长:1
负责拟定本部门的工作制度以及奖惩制度
负责带领本部门干事熟悉工作、本部门干事工作任务的分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
负责审核各协会的评优材料
负责安排监察部各个时段的工作任务
定期汇报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交代的任务
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作
(二)副部长:1
分管本部门的干事,负责带领干事熟悉本部门工作
辅助部长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部长不在时,可代为行使部长职权
(三)干事:1
负责社团活动的监察
协助各部门举办各型活动
第三章监察部工作内容第一条例会考勤(30%)第1页共4页1
社团联合会例会、监察部例会前须进行签到,缺席一人扣两分,迟到或早退一人扣0
5分,请假一人扣1分
请假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上交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否则作缺席处理
如因紧急情况,未能出席会议,必须事后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及时补上假条
一学期会议全勤的协会,将在期末得分上加两分
例会考勤分共30分,扣分超过30分作30分计算
第二条工作任务(70%)(1)既定工作(40%)1
各协会监察部在每学期须上交一份本协会的干部联系表,之后根据本协会的人员流动情况上交,有人员变动的,须在人员变动的3天内上交,没有人员变动则不需要上交,干部联系表需要纸质档与电子档各一份
联系表的内容必须包含有姓名、性别、学院、专业、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政治面貌,联系表下方需要注明协会干部人数、例会时间、例会地点以及制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