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07-01批准电气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17-09-01审核文件编号EL-09修改日期2024-03-30编制WGP版次A/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二、职责:1、工务部/仪电课负责本管理规定的监督
2、电气股长、班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和培训
3、所有电工必须按照此规定制度执行
三、适用范围: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适用本规定
四、管理制度:第一条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进行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液压升降车、防护绳、吊篮、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方可使用
第三条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在作业前或进入作业区前戴好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用液压升降车作业可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电工在2米高空接线或换灯泡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应选择防护绳或吊篮作业
第四条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在地面危险范围内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第五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
监护人员还应2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第六条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内,严禁工具袋由高空掉下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所有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投掷或向上抛送物件
第八条使用梯子登高时,支撑要牢固,左右要稳,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第九条外线电工必须定期检查身体,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外线工作
第十条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