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终述职。二是制发重点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评价。三是推动《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完成《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立法调研和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四是加强公交专用道优化研究,配合做好建筑绿色发展、铁路列车噪音污染防治等立法项目意见征询等工作。围绕通学车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五是对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发挥法治防风险、守底线作用。六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七是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日等重点时节普法,营造交通法治氛围。八是京津冀三地出台执法协作试点工作方案,签署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合作协定,推进法治协同发展。(二)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发出租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系统,上线“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服务事项”。二是在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领域推行“一业一证”,在“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推行“一件事”场景。三是制发应用电子证照,扫码即可在线核验,申请人“亮码即用”。四是升级审批、电子证照系统,优化“四个可办”功能。五是线上不见面办理占比达80%、跨区协办占线下申请的30%。(三)一体化综合监管进一步拓展。一是持续完善“6+4”监管基本制度,细化标准、程序、措施等。二是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10个试点领域公布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三是制定试点行业“风险+信用”评价指标,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四是明确非现场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检查e码查”。五是建设综合监管操作应用系统,试点领域全部上线试运行。(四)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施行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二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畅通线索收集渠道。三是建设完成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办案,通过系统校验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各办案环节进行规范。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目前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培树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方面主观能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行业新业态、新问题不断涌现,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仍需进一步完备。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思想,不断提升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参与制定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主要负责人对交通法治工作坚持筹划、重大问题组织研究、重点工作督导落实、以上带下,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汇报,推进交通立法和京津冀法治协同试点工作。(三)强化法制等多部门多渠道参与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有法制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由法制部门审核,推进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