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4月19日村改居实施方案文档仅供参考22020年4月19日村改居实施方案【篇一: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理顺黟县城镇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省、市村改居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城镇的城中村、城边村的村改居工作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求实的精神,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以改革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解决好土地、集体资产的处理以及村民住房、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新型文档仅供参考32020年4月19日的现代化社区;坚持扎实、稳妥、有效,做到有序进行、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确保平稳过渡、社会稳定
二、村改居相关政策和办法1、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的处理办法
集体资产的享受对象不变
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原集体资产(包括山场)、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和享有,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
2、有关集体土地处理的具体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和储备,未收储的集体土地依然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农村涉农补助相关政策继续享受,如建设需要,必须配合依法征收
3、有关房产处理和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
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和私人用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变
停止所有集体组织办公用房和农民新增宅基地的审批
村改居后,居民可购买商住房或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