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外派劳务管理工作意见一、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明确外经贸、工商、公安、宣传、劳动保障、旅游等职能部门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外劳务经营主体的管理工作
县外经局要认真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
对在备案过程中发现虚盖公章、假冒外经公司招工等弄虚作假情况,及时通报县公安部门处理;要加强对全县中介公司(经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对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通报到县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阜宁工商局要加强对外派劳务中介机构的管理
依据县外经贸部门通报的许可信息,核查、规范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的经营范围,对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不得准许其从事外派劳务中介服务业务;对未经批准、非法经营外派劳务业务中介机构要进行认真清理;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要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外派劳务招收广告;对在经营活动中有欺诈行为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外派劳务护照受理、审批的把关服务工作
外派劳务人员申请办理出国劳务护照,须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公司出具的、经外经贸部门备案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备案表及外经贸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函
公安机关在受理外派劳务护照申请时,须面见外派劳务人员并询问有关问题,防止弄虚作假及冒名顶替骗办护照
密切注视护照办理动向,对大宗到偏僻国家旅游的人员认真排查,一经确认为出国务工,严肃查处
依法打击伪造、倒卖外派劳务经营资料、弄虚作假骗取护照赴境外非法劳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新闻媒体负责检查刊登外派劳务广告的合理、合规、合法性
对虚假广告报请工商、公安部门查处;加强对外派劳务有关法规、政策、常识等知识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骗上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没有外派劳务资质的中介企业从事外派劳务活动进行查处
第1页共3页县旅游局负责对利用旅游渠道非法经营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