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员聘用及岗前培训管理制度一、录用条件及要求
1、不得有下列行为记录,否则不予以聘用:持无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
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一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国道超速50%以上、高速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有吸食、注射毒品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物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其他职业禁忌的
2、身体健康,无影响岗位要求的生理心理缺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3、应聘高速直达班车、旅游包车、普通班车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有3年以上营运客车驾驶经历;应聘定制快车(9座及以下)驾驶员:持C1驾驶证的应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持B驾驶证的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6、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二、招聘程序
1、经分公司确定需要招聘驾驶员起,办公室应于人员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并填写相关信息表格
3、办公室应依据录用条件及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知其参加岗前培训
新聘驾驶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跟车实习,熟悉线路和车辆情况
4、应聘人员培训后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进入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岗前培训
1、一级培训
由办公司代表分公司对新聘驾驶员进行分公司管理考核制度的学习
2、二级培训
由安全科、机务科就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公司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