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为实行有效的全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一岗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和奖惩管理办法如下:由安全科负责拟定公司及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统计安全事故信息并确认指标完成情况,负责参与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工作考核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负责落实目标奖惩工作
一、考核原则1、目标考核坚持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全员参与不断提升的原则
2、目标考核实行月度及年度相结合安全生产指标考核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公司和基层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和年度生产计划,在每年年初确定系统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受伤率和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等四项
每年一次考核
三、奖励及处罚1、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
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
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3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窒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3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2、公司每月度/季度对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进行工作指标考核,并对成绩进行汇总公布;3、考核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良,80-60分为合格
当年发生一次重伤以上责任交通事故,或者责任事故经济损失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