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行车旅客运输及站点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自行车旅客运输及站点管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行车运输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自行车旅客运输及站点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原则自行车旅客运输及站点管理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第一、服务优质、方便旅客的原则
第二章自行车旅客运输第四条经营许可从事自行车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第五条车辆要求从事自行车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装载要求,具备以下条件:1
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行驶证和营运证
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旅客座椅和安全带
车辆应当具备必要的行李存放空间
第六条驾驶员要求从事自行车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具备以下资格:1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具备相应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具备良好的职业记录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运输服务从事自行车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时间运营
按时发车,不得擅自更改线路、班次、时间
严格执行票价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票价
保持车辆卫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站点管理第八条站点设置自行车旅客运输站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备以下条件:1
站点应当位于交通便利、旅客便于识别的地段
站点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
站点应当有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
第九条站点服务自行车旅客运输站点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提供准确的发车信息,及时发布旅客运输动态
维护站点秩序,保证旅客安全、便捷地上下车
定期对站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条站点安全保障自行车旅客运输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