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加工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工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批量生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科研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各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随意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一、经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总经理岗位职责:(1)领导制定单位的车队运营、发展战略
(2)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委托权限内,以单位商定负责人的身份代表单位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3)审核以单位名义陆续发布的职能部门各种文件
(4)领导单位建立各级组织机构,并按单位战略规划进行机构调整,逼不得已各职能部门主管高级经理的任免、报酬、奖惩
(5)领导单位制定各种高层领导规章制度,并深入贯彻实施
(6)决定对发草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7)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
(8)健全单位财务制度,检查分析各种财务报表和每月停业整顿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控制、财务预算等工作,掌握车队营运状况
(9)加强企业文化基础建设,搞好社会风气公共关系,树立公司目前良好的社会形象
(10)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