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公司审计案例一、案例背景(一)公司情况岳麓山公司是一家从事中西药研制、生产及销售的上市公司,旗下有一家中外合资子公司——A公司
A公司于20×3年10月成立,岳麓山公司及另一股东分别持有A公司60%和40%的股权
岳麓山公司将A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7年度岳麓山公司和A公司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此外,A公司20×7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8718万元,营业成本增长12822万元,管理费用增长2771万元,销售费用增长10247万元,利润总额增长3522万元;20×7年年末预提费用余额为319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88万元
岳麓山公司聘请湘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20x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湘江会计师事务所白20×2年起已连续5年为岳麓山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A公司在设立时聘请了另外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所)进行验资,成立后也一直聘请甲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二)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在取得A公司财务撤表时,已发现该公司财务信息对岳麓山公司整体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作为主审注册会计师,湘江会计师事务所曾通过岳麓山公司要求对A公司财务报表实施追加审计程序,但A公司以其财务报表已经聘请甲所审计为由予以拒绝
另外,湘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岳麓山公司的外勤审计时间与甲所对A公司的外勤审计时间并不同步
在这种情况下,湘江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采取了以下做法:1.负责各具体报表项目的业务人员在外勤审计中发现问题时,直接与甲所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2.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与甲所项目负责人进行联系,要求对方懈答一些问题(包括甲所对A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作}}{的较大金额的审计调整),并要求提供便利,使湘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能够系统查阅A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