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拟定单位:xxx幼儿园2014年6月17日为了规范管理聘用职工,特制定xx幼儿园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经xx幼儿园2014年6月17日全体教师会议一致通过,从2014年6月17日开始执行
一、幼儿园聘用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人,含保育员、门卫、食堂工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与幼儿园签订合同确定的工作职责,接受幼儿园的临时检查和工作考核
二、工人如果要辞工,须在合同期满提前20天向幼儿园领导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待幼儿园领导及相关教师与聘用工人办理好交接手续后,单位不再与工人续签合同,原则上在合同期满当天完成交接工作,如果是工人原因造成延缓的扣罚工人所交保证金100元,如果是幼儿园有关教师造成的,一次扣罚该教师年终绩效工资200元;如果要继续在幼儿园工作,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20天向幼儿园领导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幼儿园教师会议商议后与须续签合同人员商议确定是否续聘,原则上在合同期满时告知待聘用工人,并续签新拟定的合同
三、幼儿园实行工人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检查及相应奖惩扣款制度(一)保育员工作职责情况完成检查制度及相应奖惩扣款制度1、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保育员在幼儿园领导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执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职责有:(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园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配合班主任和带班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
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3)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
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4)严格执行安全、卫生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