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银行间外汇交易制度的发展一、我国引入外汇做市商制度的背景我国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度,它要求除个别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和少数经批准可保留的外汇收入外,其它企业和个人手中的外汇都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外汇指定银行则必须把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头寸额度之外的外汇在市场上卖出
央行一般充当“最后接盘人”角色,买入外汇以积累外汇储备
在强制结售汇制度下,一方面,大多数中资企业失去了根据自身需求和未来预期调整外汇头寸的机会,头寸的调剂只在银行间进行
另一方面,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严格的会员准入限制,这就使得市场参与成员较少,且交易集中,交易品种单一
此外,银行所持有的头寸比例也必须严格按照中央银行的规定
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并不能主导自身所持头寸比例,须按规定抛出多余头寸或补进不足的头寸
中央银行“最后接盘人”的角色使其成为外汇市场上唯一的“做市商”,处于买方垄断地位并完全控制汇率水平
而结售汇业务量最大的中国银行则处于卖方垄断地位
因此,外汇管理体制的约束使得外汇市场具有垄断性,缺乏开放性和流动性,由此形成的汇率缺乏弹性,并不能反映真正的供需关系
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制度的演进金融交易机制根据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也即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制度经历了由竞价交易机制向做市商交易机制的演进
集中竞价交易机制在1994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的是自主报价、撮合成交的集中竞价交易机制
在这种机制下,电子交易系统将交易各方的报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交易
在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健全、汇率形成机制有待完善的背景下,竞价交易机制能有效地保证市场参与主体交易行为的高度透明,确保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正常运行,便于央第1页共3页行及时掌握市场缺口并予以平补
做市商交易机制做市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