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制度工作意见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办: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人口低生育水平,根据《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金府办53号)的要求,现就在建立社区行政事务村级代理点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制度,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和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二、关于对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要求(一)在村(居)委卫生室设置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二)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乡村医生兼任
(三)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职责: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2、开展对新婚人群、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更换措施人群、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六个必访”服务
3、负责本村(居)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三、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代理的工作要求(一)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代理的具体项目:1、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2、受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申请、登记和年审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请
4、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二)行政事务代理的工作分工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代理职责一般由村(居)委第1页共2页计划生育干部负责落实,如有条件的村(居)委可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委托行政事务代理员承担具体工作
四、建立来访接待咨询制度,提供群众知情服务
(一)代理点内应放置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所需的小折页等材料,方便群众免费领取;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代理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