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超载惩治的一点看法所谓船舶超载,是指船舶受载超过额定总载重量
其具体表现为规定允许使用的载重线标志浸没于水中,干舷小于规定航区的尺度
而查禁船舶超载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说它“老”,是因为这个话题不止谈了有多少年,评它“大”是因为有大量的船舶都存在着超载,论它“难”是因为这种行为屡查不改、屡禁不止
本人由于从事海事管理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少,只能从现阶段的海事管理工作中,表面上谈谈对整治船舶超载的一点看法
一、造成船舶超载的主要原因1、水上交通管理法规建设滞后经济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运企业的重组、改制,出现国有企业由过去集体经营转变成民有经营,大量船舶私有化,加上大量农民纷纷造船、购船从事水上运输
法制观念弱、技能差是一个特点
而更有许多船主会钻法规的空档、管理的缺陷,超载运输,以获取高额收入
对超载部分的卸载货物处理没有强硬的法律支撑,形成对屡屡严重超载的船舶不具威慑力
对由于船舶超载引起的水上交通事故也没有具体的说法
一些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着重理论成面,缺乏实际操作性等等
加上海事管理部门的许多管理行为只有法规上的原则性规定,缺乏统一执法规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不统一、随意性较大,达不到有效的管理目的
2、经济利益驱动是船舶超载的根本原因由于市场的需求,水运事业过快发展,使得水运竟争日趋激烈,运输成本逐年攀升,使许多船舶为经济利益要钱不要命
其超载量越多,利润空间越大
如此大的诱惑力,有利可图者必然要铤而走险
3、管理不到位,为船舶超载提供了一定的空间部分港口、码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其人员为争揽货源、捞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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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好处费,主动为超载提供方便
海事对港口、码头的监督管理缺乏法律和法规的授予,以致于船舶超载现象未能在源头上堵死
4、执法犯法,违法办证为船舶超载提供温床有些地方的海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