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州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形成人才队伍竞争优势,带动一批学科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势特色学科,学校决定设立州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第二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与XX省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学校优秀博士引进计划等人才项目共同构成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体系。第三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行聘任制,用于引进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签订合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第四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同时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和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第五条校级特聘教授聘期三年,在聘期内享受相应岗位津贴。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XX省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相结合,在每个省级特聘教授设岗学科设校级特聘教授岗位1个。第七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职责: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3.面向国家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需求以及国际国内科学技术前沿,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开展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4.协助省级特聘教授推动本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第1页共3页第三章遴选条件第八条校级特聘教授入选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2.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国内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职位2年以上或担任教授职位。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4.自然科学在二区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8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1篇在一区学术杂志上发表。社会科学在b类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8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独著),其中至少1篇在a类学术杂志上发表。5.海外应聘者参与完成国外重大科研、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在海外持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国内应聘者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第四章遴选程序第九条学校每年根据岗位空缺和人才队伍情况确定校级特聘教授招聘计划,遴选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二)院(系)推荐。(三)同行专家评议。(四)学校评审。(五)学校对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六)学校与入选者签订聘任合同。第五章资助方式第十条校级特聘教授岗位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安家费3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第2页共3页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在聘任期间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按照相应人才计划享受相关待遇,校级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自行解除。第十一条学校和院(系)为校级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其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第六章管理考核第十二条各院(系)负责校级特聘教授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所在院(系)负责与校级特聘教授入选者制定聘期《目标任务书》。学校根据《目标任务书》内容与校级特聘教授入选者签订《州郑大学特聘教授聘用合同》。第十四条州郑大学特聘教授考核指导标准:圆满完成教学工作量,培养优秀研究生,团队建设成熟,科研成果突出,研究经费充足。每年自然科学须在二区,社会科学须在b类学术杂志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三年内自然科学在一区,社会科学在a类学术杂志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第1名。第十五条学校每年以合同为依据,统一组织高端人才考核。考核程序包括:(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