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厂管理制度1出入厂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使出入厂管理规范,特制订本规定。1、员工:1.1员工进厂须由门卫室的指纹考勤机进行识别后,方可进入。1.2员工未由考勤机识别或识别不是本公司员工者,保安需查明身份及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1.3上班迟到、早退的员工,保安须登记并报办公室处理。1.4员工进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入厂区。1.5员工在上班时间出厂或外出办事需凭“出门单”出厂,保安应在单上注明出入厂时间,以便办公室备查。1.6私放无出门单的人员出厂,按10元/次扣罚保安,如达3次者予以除名处理。2、来宾:2.1凡来访宾客(包括协作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门卫室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或办公室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厂区。2.2来宾来访,禁止进入生产车间参观,如因业务原因需进入车间,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2.3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员工亲友私事来访,于会客室内或在门卫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同意。2.4来宾出入厂区时,保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2.5严禁外来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区。3、车辆:3.1车辆出入时,需接受检查及办理入厂手续,保安应告第1页共2页知停靠在制定位置。3.2运送货品的机动车辆在出入厂区时,应慢行。3.3车辆出厂时,不论外单位或公司车辆均需停车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需凭“材料出库单”或“出门单”放行。3.4本厂小车出厂时,需凭“派车单”放行,并清点人数。4、物品:4.1任何物品(包括成品、材料、废料、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材料出库单”或“出门单”(单据上须有有关领导签字),如没有单据私放任何物品出厂(含私人物品),责任由保安承担。4.2保卫人员需仔细核对出门单的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4.3协作单位及其他业务单位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凶器等,禁止进厂并报告办公室处理。4.5保安每周将“外来人登记表、值班记录、出门单、派车单”交办公室审查。5、处罚:以上条款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0元罚款或除名处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