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制度随着各项政策、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的政策意识、法制意识也相应增强,特别是自我保护意识相对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由此也引起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目前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
那么,领导干部究竟如何才能正确有效处理地群体性事件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真对待群众,客观分析矛盾是做好群体性工作的前提
要认真分析和面对四个问题
第一,在社会变革的环节中,如何认识群众,如何面对群众,如何善待群众
总的来讲应该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第二,社会变革过程中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体制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出现了“企业民营化、管理社会化、工作自主化、人群流动化”等新特点,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问题日趋增多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压力最大、最感头痛的问题
因此,要做好社会变革时期的稳定工作,我们就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思路
第三,是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一是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快,今年元月至6月,保靖全县共发生群体事件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二是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三是矛盾性质越来越严重,已出现三个转化,即由自发性向有组织有目的成规模转化;有序性向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转化;逐级上访向越级群访转化
第四,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点
在现在的群体性事件中一般都有幕后操纵者;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在处第1页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