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化投资环境若干意见一、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第一条涉及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进厅率”要达到100%,由“大厅”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公开办理审批事项,杜绝厅外审批
第二条对能够立即办结的审批事项要当即办结,行政审批“即办率”要达到90%以上;不能立即办结的,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第三条各行政机关向办事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全权负责组织和协调与审批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对重大项目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期限内未能办理的,即默认为许可
第五条县政府责成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对投资企业车辆发放“绿卡”,对一般违章进行批评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农机监理等部门不扣车、不缴证、不罚款
二、规范收费和检查行为第六条除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
凡弹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七条经物价部门核准的纳入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的收费项目,一律在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公开并通过专门收费窗口集中收缴
第八条由监察局对全县现有的公安、交通、工商、养路费征稽、农机、卫生防疫等执法主体进行梳理,从源头上杜绝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和越权执法
对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确需罚款的,罚没款必须上缴到县财政指定的账户
严禁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对侵占、私分罚没款的除予以辞退外,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对企业的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检查、收费和罚款
执法人员检查时,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吃请或馈赠
第1页共3页第十条实行“首错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批评教育、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督促纠正
按规定必须罚款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各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本机关加强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