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药材协会章程县中药材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县区中药材协会[-找文章到网]第二条
本会是XX县区中药材种植业民间性社会团体,由中药材经营企业及种植业农民自愿结成,属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围绕中药材产业发展,开展服务
服务社会,服务千万户
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帮助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使我县特色种植中药材向产业化发展,使农民能大胆的种植,精心的管理,产品能放心卖出去,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启动我县中药材市场
使XX县区地道中药材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本会接受XX县区农牧局业务指导,同时接受XX县区民政局社团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住址:XX县区城东关路南52号XX县区兴达中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办公楼挂牌办公(暂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教育本会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愿,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组织本会会员之间,及对外与有关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进行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与协作,承办党政机关委托的任务
及时为农户、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有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特邀会员(一)团体会员1、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和民办事业单位;第1页共3页2、国家编制内的经济、技术、科研事业单位;3、农产品加工各行各业协会、联谊会、研究会等;(二)个人会员
中药材加工业、种植大户、营销大户、企业家、职工,科技人员
(三)特邀会员
本会根据需要,邀请关心和支持中药材产业化民发展的行政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为本会特邀会员,并推举担任常任理事和名誉职务
第八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