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名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同江路1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西海岸新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西海岸新区教体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山东易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30___万元
出资人山东易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0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教育;(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学制:3年;(四)办学形式:全日制;(五)办学规模:___15_个班共400人
(六)招生区域: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湾小区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5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罢免、增补理事;(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