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核心制度1111一、采取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科别、床号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条码、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有无审核人员审核,有无双签字
临床检验“危急值”管理制度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一、目的对检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向患者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验报告
二、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出具的各科检验报告
三、检验报告内容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一)医院名称与报告标题
(二)被检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病室、床号、病历号
(三)送检样品号(唯一识别号),送检日期、时间,送检医师,样品性质,对不符合要求样品的状态描述
(四)检验项目名称(英文缩写名、中文名),检验结果、结果单位、参考值
(五)报告日期、时间,报告人,审核人
(六)仅对被检样品所检项目负责的声明
四、检验报告的格式(一)检验科主任设计各类检验报告格式
(二)根据各专业技术特点编制检验报告
(三)各类检验报告需满足第3条要求
第1页共24页五、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和存档(一)检测人员必须根据室内质量控制数据确认所检项目结果受控
(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验样品与检验报告一一对应的唯一性
(三)检查的基本内容有
临床医师所申请的检验项目是否已全部检验,有无漏项;检验结果的填写是否清楚、正确;检验报告单上所有内容是否全部填写完整;有无非常异常的、难以解释的结果;有无书写错误;是否有需要复查的结果等
(四)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性,核查后在报告人栏签名
有疑问时进行复检
复检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与样品号是否对应,重作检测
(五)复检后仍有疑问需报告审核人处理
如有疑问,报告专业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