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范文一、我国的选举制度2004年四次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名额、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以及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方面对人大代表的选举做出了明确规定。总体来说,该法既反映了选举主权在人民的理念,基本上确保了我国公民的选举权的实现,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随着我国国情的不断变化,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社会,不足和缺陷日益明显,因此,我国的选举制度需要作进一步改善……二、当前我国选举制度的缺陷。1.选举的平等,民主化没有完全实现。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虽然规定了一人一票制,每一票有相同的权利,但由于城乡人数差距,少数民族重视程度,各选民选举意识,人民的文化程度等都间接影响了选举制度的公平性。2.直接选举范围不够广泛。1979年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做了重大修改,其修改之一就是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但真正为人民服务,有权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官员还在县级以上,有必要让选民自己决定自己认为正确的代表。3.差额选举导致各种假象。差额选举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一定的竞争虽有利于候选人自身各项素质和责任心的提高,有助于选民全面了解候选人,为选民提供了更利于自己的选择余地。但是目前许多候选人为得到职位,过分宣扬自己,不择手段,导致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4.选民对候选人了解不多由于地域,文化,知识的差异,加上选民对选举的不认真态度,许多选民对要选的代表不清楚,或者根本就没有认真了解个候选人,使得选举失去其真正的意义。第1页共28页三、如何完善我国选举制度。1.进一步完善选举权的平等性和民主化。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作为早就18周岁的大学生,我却从来没有参加过选举,学校也很少提及关于选举的新闻。据我了解,农村大多村民也没有参加过选举。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很少有机会参与政治生活,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影响力越来越小。选举的代表是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而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却没有参与自己当家作主的人的选举,仅这一方面,就说明选举的民主化并没有真正实现。此外,很多少数民族公民也很少参与选举。虽然这与我国选举制度实行有一定的联系,但我们也要从公民对选举的了解程度与关心程度上找问题。就拿当代大学生来说,虽然我们学过政治,了解选举权,但还是没有参加过选举。因此,我认为,我家应重视最基层选举的实施,有必要颁布一项法律来保护农民,学生,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选举权。同时,国家还应重视提高农民,学生的选举意识,大力宣传选举权,让每一个公民都正确了解选举权和民主选举与自身利益,让每一个公民都为了自己的权利而积极参加选举。2应该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普遍、平等、直接的民主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虽然我们有权利参加直接选举,选出自己信任的当家人,但真正能为人民行使重大权利,保障人民最基本利益的往往还是县级以上的各级代表。从我国贪污腐败犯罪的案例来看,犯罪者大多是县级以上由间接选举产生的官员。选举出的代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我国应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为公民在更大范围内直接参政、议政提供了物质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公民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愿望,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层次已势在必行。3.进一步规范差额选举。第2页共28页差额选举可以为选举人提供选择余地,对被选举人形成竞争机制。但在一些地方的潜规则操作下,正式候选人为了达到目的,常常以各种方式进行拉票,呆滞腐败势力做代表,人民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由于缺乏法治意识以及长期的民主训练与教育,在一些基层选举中出现了干扰选民投票、影响选举公正性的违法现象:一些参选人搞金钱交易、物质笼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