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为了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保障区内房屋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公共环境,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具体服务标准及内容(见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如下:一、委托保洁服务的项目及原则(一)项目规划范围之内的物业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1、保洁范围凡在约定范围内属公共环境的地面、道路、宣传栏、路面、设施、设备及周边附属物、楼梯间的踏步、扶手及窗户、对讲门、玻璃、2米以下墙面、电梯轿厢、梯牌附属物及各类设施、大门、地上车位等
3、以上未尽事宜依据《保洁日常作业标准》具体内容执行
二、委托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物业卫生标准及服务标准1、依据《日常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执行,见附件;12、乙方对物业公司临时安排的其它与保洁相关的事项及活动,需积极配合
四、服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一)保洁服务人员定额:人,每人服务费元,每月服务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按月支付
上述服务费包含保洁人员招聘费现场管理服务费,保险及劳动关系代理费,工龄风险,残疾人保障金、保洁人员房屋租赁费等,保洁人员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应在转月_5_日前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人数及天数汇总后报甲方审核,经甲方认可后作为双方结算服务费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服务费发票后,5日内支付甲方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每年如遇政府政策调薪,服务费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国家法定假日现场员工应进行调休)(三)乙方应每月为保洁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支付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及法定社会保险明细供甲方审核,经甲方认可后作为双方结算服务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