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制度为切实加强乡村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根治“庸、懒、散”现象,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打造“和谐平安菖蒲、绿色生态菖蒲”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总分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实行百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对象乡村两级干部
三、考核挂钩金额1、乡干部工作津贴2000元为作风纪律津贴;2、村干部月浮动工资的1/3,即村书记、主任100元,其他干部50元(村干部主要考核执行学习会议制度情况)
四、考核内容(一)严格执行学习会议制度1、会议出席
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并实行点名签到制
参加会议未经请假缺席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
2、会议纪律、会风
会议前不能酗酒、不能扰乱会场秩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作风纪律津贴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能接听手机,不能交头接耳,应保持安静,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出勤制度1、严格执行出勤制度
原则上轮休时间和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8天,超过8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当月阳光津补贴,特殊情况除外
2、实行干部轮休制
每周轮休人员在轮休前一天和返乡当天在下午4:30到办公室签退、签到,未安排到轮休的人员需在岗在位并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每次扣5分并全乡通报批评;未轮休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否则以不在岗论处
第1页共3页3、规范请销假程序
乡领导班子成员一律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其他乡村干部原则上向分管党群的领导或挂村领导请假
1天以内(含1天)的向分管领导或挂村领导请假;2-3天及以上的经挂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离开本县范围内的一律经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