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5考核编辑2013年5月29日,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意见强调,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丰富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
推进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激发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
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完善师德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