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项目部管理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使本项目部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项目部对各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各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特制定本《项目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项目部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地方、十八局集团公司及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有关法令及规定外,均应根据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项目部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
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本规定实行
4、本项目部试用、新进员工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员工录用一、本项目部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应先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纳入聘用计划
二、本项目部员工聘用的原则:1、遵循德才兼备原则;2、遵循学力比学历重要,能力比学历重要原则;3、共同价值观、共同使命感原则
三、新进人员经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考核或面试合格,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1~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四、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出示、递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5、其他必要的证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第1页共19页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有吸毒史和其他恶习及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挪用、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严重病例者
6、因道德品行恶劣曾被政府机关惩罚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其他经本项目认定不适合者
若职员瞒报以上历史,属于欺骗行为,录用后一经发现,就地免职,若产生不良后果,保留起诉权利
六、员工如是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