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语言文字创建示范学校——磻溪镇中心小学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汇报学校是普及普通话的基础阵地
用规范字、说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让学生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的独特魅力,领略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
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不断提高
现将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校1982年被立为磻溪镇中心小学,1998年被命名为宝鸡县“文明校园”,1999年建成市级“文明校园”,2003年被命名为区级“园林式单位”,2004年被评为区级“中小学管理工作示范校”,2006年被评为宝鸡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家长学校,2007年被评为陈仓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区级“平安校园”,2008年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市级红领巾示范学校,2009年被评为区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2010年被命名为“陕西省绿色学校”、“宝鸡市平安校园”,2012年创建为“陕西省平安校园”
2012年9月,经改扩建和撤点并校,我校建成寄宿制小学,现有教职工34人,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375人
学校拥有市级骨干教师3人、市级教学能手1人,区级教学能手3人,镇级教学能手9人
1教师中中级以上职称12人,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33人(1人免试),其中二级甲等21人
近年来,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演讲和教育教学成果评赛获奖逾百人次,学校百余名学生区级以上书信大赛、征文活动、书画竞赛中获奖
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开展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对于提高广大师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