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河北金融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五四精神,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成才,争做“四有”新人,同时也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校团委对各项荣誉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评审结果须经过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四条对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可附加物质奖励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1
团的组织建设好:(1)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分工明确,支部成员素质高,能力强
(2)团支部凝聚力、号召力较强,能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交付任务;(3)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发展团员等团务工作
(4)一年来班内无违纪学生
团的活动开展好:(1)能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根据其成长成才需求坚持开展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的团日活动;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各项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开展具有创新性,成效明显;(2)团支部成员在思想道德、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校园文化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第六条“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标准第1页共14页1
团队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完善的组织章程和规范,能有组织、有系统地安排团队中的同学参加志愿者活动,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实效的活动方案,活动内容新颖、充实、有实际意义,有良好的社会影响;2
团队能经常性、持续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团队中所有成员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间均在30小时以上;第七条“十佳团支书”评选标准1
在团支部书记岗位上任职半年以上;2
能积极主动、民主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所在支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