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兔基地管理制度修改版行政管理制度1、出口肉兔养殖场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供应种兔,统一防疫,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药,统一屠宰加工)
2、场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场长和驻场兽医的领导
3、严格执行防疫程序和消毒程序,认真按照《技术管理准则》操作
4、场长或驻场兽医有权对场内人员批评、表扬、罚款或奖励
5、全体从事饲养、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场内作息时间,遵守出入生产区管理制度,进入生产区必须更换工作服和鞋帽,洗澡,非饲养人员不许进入兔舍
6、养殖场必须保持饲养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7、工作场所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串舍
8、场内不准寄住与生产无关的人员
9、谢绝参观,必要的参观必须经场长批准,必须穿戴防护服,喷淋消毒后方可进入
10、饲养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11、饲养人员每天做好各种饲养记录,及时报告兔群生产情况
养兔基地(场)管理制度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1、养殖场生产区大门要求设有车轮(底部内径3米、即一轮半)消毒池,消毒池内稀释3%火碱,专人负责每周固定时间清换
除对车轮消毒外,配备喷雾消毒设备对车体进行喷雾消毒
2、养殖区饲料、疫苗、兽药等的运输车辆应走净道,运出发酵后的粪便及垃圾的车辆应走污道,严格分开
3、饲养人员进入生产区严格执行更衣--洗澡--更衣程序;外来参观人员执行隔离服--脚套--发网--口罩--手套--喷淋程序
消毒设施、消毒液必须保证其有效性
第1页共22页4、动物粪便及污水等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设熏蒸专用房,一切进场物品,必须经过熏蒸消毒后方可入内
6、饲养场内人员禁止吃兔肉及一切兔产品
7、非本场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生产区;禁止进场探亲和留宿
8、养殖场区应禁止饲养其它动物(护卫犬除外)
9、经常检查防鼠和防鸟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老鼠和鸟类进入舍内
10、统一执行由公司技术部门制定的防疫、用药程序
不经技术部允许,任何人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