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社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顺应民意,体现民情,解决民需,全面构建和谐*
二、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之外,都应如实公开
(2)真实公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因此,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要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
推行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
推行政务公开的目的是方便群众办事,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保证阳光透明
三、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在社区推进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规定应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优抚、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廉租房补贴办理等工作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3)社区财务收支情况;(4)社区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社区居民公约、社区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干部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5)社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救助及监督举报电话;(6)社区共建、慈善捐赠款物上交和使用情况;(7)居民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的建议和反馈意见,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第1页共3页发包情况;(8)其它应予公开和居民要求应公开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