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模版]XX县区人民政府(2011年9月9日)我旗自2009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通过全旗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全旗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现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我旗林地林木大多处在偏远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林木多数都是天然灌木林。全旗有林业用地1287.5万亩,占总面积51.9%,其中有林面积849万亩,森林覆盖率33%。全旗集体林地面积1018.6万亩,其中商品林112万亩(其中宜林地37.7万亩)、公益林906.6万亩(其中宜林地270.5万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解决林业发展中产权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是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生态改善,产业壮大,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所以,旗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加大领导、宣传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深入探索和改进林改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的推进林改各项工作。(一)集体商品林改革。全旗112万亩商品林主体改革全部1完成,共涉及1.51万户。其中,确认并完善原合同7908份、43万亩;新签订合同7280份、47.9万亩。商品林发放林权证面积109.7万亩,发证率98%。(二)集体公益林改革。全旗集体公益林906.6万亩,目前已全部落实了经营主体。已通过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190个嘎查村,并由嘎查村委会与村民共同签订大合同380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公益林确权发证面积725万亩,其中嘎查村民共有大证面积718.7万亩、1460本证书;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所有权的有6.35万亩,涉及377户、386本证书,发证率达到80%。全旗403.6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金已落实到第1页共26页人,资金总额为2670.9万元,涉及农牧民15.4万人。(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一是旗林业局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并设立7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服务中心以心系林农、服务林农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扬。二是积极引导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通过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709.5万元,用于农副产品开发、养殖业、种植业等行业,提高了林农收入,使广大林农在林改中真正得到了实惠。三是全旗各苏木镇也在积极宣传引导广大林农成立造林协会、育苗协会、果树协会等各种民间协会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四是按照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2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方便了群众。二、林改工作初步成效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稳定林地权属,增强了农牧民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二是护林防火主动性提高,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农牧民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积极落实管护责任,长期以来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农牧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发生森林火灾起数、乱砍滥伐行政案件明显减少,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三是盘活林业资产,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通过改革农牧民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通过把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所有权、租赁和转让,农牧民从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四是缓解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需要完善的合同实地调查核实,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理顺各方利益关系,达到嘎查村、承包户、群众三方满意,促进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第2页共26页(一)抓关键,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首先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旗林业局牵头,相关科局积极配合,并成立了林改办。旗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林改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