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说明:1.试卷号:1187;2.资料整理于2020年11月19日,涵盖了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2020年7月试题及答案29.案情简介: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2020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与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问题:(1)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答:不合法。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本案属于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2)县人民法院对乡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答: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将扣押张某的财产返还。本案中张某在纳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处理,乡政府对此事的处理属于超越职权。此外,乡政府作出扣押行为的程序也违法。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3)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将怎样处理?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答: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可以向对此案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1月试题及答案28.案情介绍:王某出生于1994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王某跟其母一起生活。2020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也减少了对他的关心。因此,王某自小养成了沉默寡言、内向的性格。2020年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并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9月17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揍他相威胁,强迫其行窃。正当王某偷窃了一乘客的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他人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对王某作了行政处罚。问题:(1)解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答:《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体现行政处罚惩戒和教育的双重功能。(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答:《行政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3)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王某具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①王某未满18周岁。王某出生于1994年5月,到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2020年9月时,王某才16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②王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③王某有立功表现。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2020年7月试题及答案28.案情介绍: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