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第一篇:内部控制制度-担保内部控制制度——担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不包含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公司下属分公司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经适当授权和审批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
第三条公司在发生担保业务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担保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应明确规范
(三)担保评估应科学严密
(四)担保执行环节的控制措施应充分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第1页共33页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四)担保业务相关财产保管和担保业务记录
第六条公司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
第七条公司严禁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