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掘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重庆瑞雪曦月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重庆谊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设备配置甲方将斗山200型挖掘机设备,数量一台,操作工人一名,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若因乙方原因,租用总时间不足一个月,甲方将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并且设备进退场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1、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租金为3000
2、从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当日起(即2017年12月25日)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以后类推),到乙方电话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之当日为合同租金结算截止日
3、乙方以公司账户转账方式付款给甲方,甲方负责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1、挖掘机配备壹名操作工人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3、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
若无故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1、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每月必须给甲方设备三天时间作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时,若因甲方设备自身原因,超出三天保养时间
乙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
3、乙方负责为设备提供所需要的柴油
4、乙方每月以转帐方式付款给甲方,帐号附后
六、其他约定1、设备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设备租给第三方使用,租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报停
(春节除外)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
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