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稿宁夏物价局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评审中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以下简称“gsp”)已经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在20XX年12月31日内完成新修订gsp认证工作
因此,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加快我省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修订gsp步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司〔20XX〕32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分步积极实施新修订gsp,全面提升全省医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推动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XX]24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将全省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同时简化审批流程,做到服务为民、监管为民,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新修订gsp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及全省的统一协调工作,负责药品批发企业gsp检查员聘用工作;省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gsp认证申报资料技术审查、现场检查、检查报告审核工作,负责建立相应省级gsp检查员库并做好检查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关于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川食药监审批〔20XX〕3号)文件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门店)和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第1页共7页员聘用工作,负责建立相应的市级gsp检查员库并做好检查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按照国家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