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器材领用借还制度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填写演示与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器材、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器材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3、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器材、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老教师介绍器材、药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器材,应填写在借还登记表上
5、外单位借用器材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器材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器材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表”逐一进行和核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表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一组器材逐一清查
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8、所有器材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器材正常流通
音、体、美器材维修、保养制度1、音、体、美器材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器材的特点定期对各类器材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确保器材性能的完好,并做好纪录
2、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用器材前,对器材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器材性能完好,教师归还器材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器材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纪录
3、对精密贵重器材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器材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音、体、美器材损坏赔偿制度一、任课教师损坏器材后,应认真填写器材损坏赔偿登记表,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第1页共3页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器材,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三、学生若有器材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义,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器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