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维稳制度中如何转化面临的风险目前的维稳工作方式可以称之为一种“运动式治理”模式,即各级政府以垂直命令、政治动员的方式,在某些特定的时期集中调动力量、配置资源,用以解决一些比较尖锐、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冲突
这种模式往往具有行政主导、不计成本、“一刀切”、“一阵风”等特点
只有制度化建设才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根本出路
只有社会稳定和利益表达并重,建立以利益均衡为中心的制度化的矛盾化解机制,才可能真正有效地均衡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制度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包含6个子机制:第一是信息获取机制,比如保证公众阅览非保密卷宗、参与政策听证等的权利;第二是“利益凝聚机制”
当权利受侵害的人们还是一个个分散独立的个案,分散的、散射的要求是很难在政府决策层面上进行处理的
经验表明,经过凝聚的利益诉求也更容易通过谈判和仲裁的方式获得解决;第三是“诉求表达机制”;第四是“施加压力机制”,比如诉诸媒体;第五是“利益协商机制”;第六是“调解与仲裁机制”
一、能够担任最后仲裁者角色的,是政府和司法机构
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从运动式治理方式向制度化治理方式的转变是一个艰难的甚至充满风险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长期被压制的矛盾冲突可能会以特定的形式暴露出来,甚至会出现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短时期内的“井喷”现象
因此,谨慎妥善地处理好机制转轨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草木皆兵
二、社会矛盾“井喷”期如何根治社会矛盾“井喷”现象并非是机制转轨所造成的,利益均衡机制只是提供了一个渠道,让以前那些被掩盖起来的社会矛盾以规范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并藉此得到可能有效解决的机会
由于矛盾无从解决、利益无法维护、公正无法实现而造成的怨气和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具有强大破坏潜能的力量,迟早都要找到释放和发泄的渠道
第1页共4页各类矛盾长期积累、不满和怨愤不能以适当的方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