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农业补贴制度的和谐构建内容提要
生存和发展问题是人类自身最基本的问题
在探究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源起与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农业补贴的国际环境,要达到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只有探求互补性权利义务和互补性权利义务规则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因此要基于中国国情和国力的考察,构建以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为中心,融“绿箱”、“黄箱”、“蓝箱”以及创新性的“白箱”四位一体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体系
主题词:农业补贴;生存权;发展权;互补性权利义务;“白箱”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发展之基
中国是农业大国,由于我国农业长期处于弱质产业地位,导致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业振兴基础不稳和农村发展后劲不足等“三农”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在不断国际化、开放性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加入wto,使得中国的农业成为开放式的产业,使得中国农业发展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以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为中心,建立起农业补贴与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之间的内在联系;依据中国实际发展现状,试图重构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平等
一、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源起与发展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正式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
美国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自19世纪末美国农业基本实现商业化以后,美国就是一个农产品周期性过剩的国家
因此,在30年代初,罗斯福政府实施“新政”,制定以支持农民收入为目标的《农业调整法》,从农业资金、粮食储备和农产品市场销售三个方面入手,实行支持与保护本国农业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
[①]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虽然源起于美国,但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却是始于1962年欧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cap,commonagriculturepolicy)
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而农业一第1页共16页体化是欧共体成员方发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