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都应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的行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办事处及辖区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安全生产规章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状况相适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定期巡视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制定重大隐患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落实危险源监控措施,建立各类重大事故应争救援预案
(六)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报告,按规定组织或协助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四、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行政村、部门、单位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虽未发生事故,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村、部门、单位负责人,由办事处或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一)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
第1页共9页(二)未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建立,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三)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四)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