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工作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工作机构、职责(一)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成立隐患排查分级治理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副总师、各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安检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二)各级领导、部门、队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职责:矿长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由矿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听取有关人员、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组织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各岗位责任制;主持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作出决策、下达指令;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标准组织自检、验收。2、安全矿长职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监督责任,每周组织一次由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参加隐患排查工作,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回报,第1页共26页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监督检查整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3、其他副矿长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每周)开展分管专业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专业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确保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扎实有效开展。4、总工程师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组织公司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评审,通过评审对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5、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职责。是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重大和较大事故隐患台账;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挂牌督办,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按照规定上报;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指派安检员现场监督并设置警示标志;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并上报领导提高督办层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主任)职责:副总工程师、专业科室的科长(主任)是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和具体管理责任,负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7、基层区队队长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隐患治理办汇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8、基层区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职责:第2页共26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技术措施的实施。9、基层区队班组长(跟班队长)职责: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区队值班、调度室及隐患治理办汇报。10、岗位人员职责:对所在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跟班干部汇报;在现场作业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