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4郴州市2018年度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42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序号任务分解主要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一、全面建立湖长制(一)编制湖泊名录2018年5月底前,市级建立由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6月底前,各县市区建立由县级及以下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
市河长办各县市区河长办6月30日2(二)分级明确湖长2018年7月底前,全市根据湖泊名录分级明确湖长,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并在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级湖长名单
市河长办各县市区河长办7月31日3(三)健全工作体系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于2018年8月底前出台湖长制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办法及验收等六项基本制度
市河长办各县市区河长办8月31日4二、夯实基础工作(一)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在全面调研河湖现状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梳理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8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相应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12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县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相应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
市河长办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12月31日5(二)规范河长湖长公示牌设置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设立河长湖长公示牌,补齐数量、完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市河长办各县市区河长办12月31日6(三)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平台以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健全完善市级河湖管护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设县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将全省统一监督举报电话“96322”纳入各级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巡湖、信息报送、群众举报、问题督办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12月31日7(四)建设河湖水环境监测网络统筹国控断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