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宾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
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七、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八、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九、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十、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酒店宾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提要: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二、内容三、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四、(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五、(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六、(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七、(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