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4—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第一章绪论1.1规划背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改字〔2004〕14号)要求,为进一步科学确定全市加油站发展规模,合理规划布置加油站网点,规范加油站的建设管理,指导加油站的建设与发展,为加油站的审批、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提供规划依据,保证成品油零售市场开放后重庆市加油站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1.2规划依据本规划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建设部《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70号);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改字〔2004〕14号);《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3—2020);《重庆市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02-2020)。1.3规划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7号)以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改字〔2004〕14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从重庆市加油站现状以及加油站的审查、建设、管理、监督等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科学评价加油站现状体系,合理制定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加强加油站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站销售服务网络体系。1.4规划原则1.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与重庆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2.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交通规划密切衔接。3.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遵守规模适当、密度均匀、布局合理、有利发展的原则。4.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规划实施具有可操作性。1.5规划范围与期限1.5.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重庆市全市40个行政区县(自治县、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9个区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由重庆市商委牵头完善和编制,其余31个区县(自治县、市)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由当地商贸流通管理部门牵头完善和编制,报重庆市商委审批。1.5.2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4年---2010年。1.6主要结论加油站的总量控制保证平均单站加油量不低于目前平均水平,满足在规划期内重庆道路交通发展带来的对加油站的需求;取消不规范、无证经营、入不敷出的加油站,取消设计不合理、规模过小以及道路规划拓宽后建站条件不符的加油站;既有城市道路上禁止新增加油站;新开辟和改造拓宽干道与出入口边,原则上不再在已批待建加油站外新增站点;在规划发展道路上适当新增少量加油站(包括已批待建加油站),保证合理的服务半径;按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加油站的要求规划密度合理的加油站,但必须符合总量控制的规划目标。对规划区内高速公路按照“每百公里单侧不超过2座”的要求规划密度合理的加油站;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加油站布点按照每百公里单向不超过6-7座,双向不超过6对,且两站间距不小于5公里的要求规划加油站,亦必须符合总量控制的规划目标。即:从2004年到规划期末(2010年),规划新增加油站792座。第二章加油站现状分析与评价2.1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概况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