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金融学科专门知识,知识面宽广,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较强适应性,能够分析金融经济问题、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经营管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或能够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资本市场与投资管理
保险学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年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案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案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
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学分,选修课为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案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门课程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必修课成绩达到(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五、培养方式
在导师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教案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可根据课程特点、性质采取专题讨论等合适的教案方式
鼓励学生参与教案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必修环节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安排在第学期,时间个月
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
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