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金融学科专门知识,知识面宽广,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较强适应性,能够分析金融经济问题、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经营管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或能够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二、研究方向.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资本市场与投资管理.金融工程.国际金融.保险学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年。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案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年毕业。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案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学分。其中:必修课为学分,选修课为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案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门课程。.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必修课成绩达到(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2/14.补修课程。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五、培养方式.在导师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教案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可根据课程特点、性质采取专题讨论等合适的教案方式。鼓励学生参与教案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六、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安排在第学期,时间个月。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发表检索论文篇以上(含)者,可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科研成果。.科研实践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加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不少于次的学术活动,填写科研实践报告记录册。.论文发表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在公开刊物(正刊)上发表至少篇字以上学术论文。对于申请提前答辩的优秀研究生,其至少一篇论文应发表在检索期刊上。.中期考核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论文开题之前,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第四学期完成,具体程序见相关规定。七、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难度,能体现出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3/14.论文开题:论文开题报告必须于第四学期初完成。.论文中期检查: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相应指导。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且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4/14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案计划院系:金融学院学科门类:经济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类别课程名称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开课单位备注学时学分学时学分学时学分必修课公共课第一外语外语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中级微观经济学经济学院中级宏观经济学经济学院专业课金融理论与政策本院货币经济学本院金融经济学本院国际金融研究本院商业银行管理学本院公司金融本院风险管理与保险本院本科为保险学专业可免修选修课金融市场专题本院金融监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