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玻璃、雨篷及玻璃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1(项目)铝合金门窗、玻璃、雨篷及玻璃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第一章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地段,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为栋连体建筑,首层局部架空、二层为会所、三层及以上为塔楼住宅
设计单位为:,总包单位为:,监理单位为:
第二章工程范围本承包合同之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设计、供应及安装铝合金门窗、铝合金百页(非通风系统)、铝合金板室外吊顶及百页、全高空调格栅、铝质装饰构件、架空层天花、阳台栏杆、室内低窗护栏(不含玻璃幕墙护栏)、玻璃雨篷;--设计、供应及安装玻璃(含防火玻璃);--设计、供应及安装铝合金;--设计、供应及安装挡水板,披水板、各类嵌缝密封胶,金属扣件等;--设计及供应预埋件、预埋槽;--承包方应检查、复核及接收由总承包方所建造的铝门窗等结构洞口,并按图纸所示完全封闭此等洞口及确保其防水性及核实预埋的装置
承包方需负责所有与安装有关的所需配件及零件,无论合同中有没有明言或详列;--承包方应该按国内有关的防雷要求及规则,为所有铝门窗、幕墙等工程范围内负责防雷设计;承包方应该提供防雷接点,以供土建或机电工程分包单位作为连接防雷接地设施之用
承包方需要与土建承包单位及其他对防雷接地设计有关承包单位联系配合,确保铝门窗等防雷设施与大楼防雷设计吻合及成为一整体设备;--承包方应该在每一个工作天后从每楼层清理因铝合门窗等工程所产生的废料、垃圾及将废物堆放于一个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方,以便总承包方清走;--承包方需负责提供产品保护方案,保护方案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并在得到发包方审核同意后,于现场实施
在发包方同意后,才能拆除产品保护设施
铝合金门窗的成品保护标准:为了防止施工人员及施工机具对已安装完成门窗框的损坏,除一般常规保护外,一般还需进行如下加强措施:A、在平开窗或门的中横框及底框槽口内置放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