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内容1页脚内容防渗系统工程一、总则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GB5029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坝基防渗工程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施工管理、作业劳动组织、机械配置;(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包括铺膜顺序和裁剪图);(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6)防渗膜试验报告;(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承建单位应在护坡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3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