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内容1页脚内容防渗系统工程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GB5029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1.2.本细则适用于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坝基防渗工程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施工管理、作业劳动组织、机械配置;(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包括铺膜顺序和裁剪图);(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6)防渗膜试验报告;(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2.2.承建单位应在护坡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2.4.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2.5.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2.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三、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2.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成承建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3.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经过现场检验或仪器测试,所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经检验、测试工程质量不合格,则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经返工处理后,再重复上述程序直到合格为止,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强行覆盖或进页眉内容2页脚内容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将按违规违约处理。3.4.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的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3.5.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者需作检验时,承建单位及其各级施工单位不得拒绝。3.6.监理部的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四、工程质量控制4.1质量控制的手段督,监理人员必须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用设备、材料是否与批准的设备、材料及设计文件和规范、规程中要求的相符,检查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不合格不准开工;对已完工的几何尺寸、质量指标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修整,无法修整的进行返工。,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或没有试验数据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来往均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件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要求或已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乃至否决。监理人员要做好监理日记和必要的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作书面汇报。4.2.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1)特殊地物处理:范围内井、坑、洞穴、排水沟等处理,监理工程师旁站,按设计文件要求处理,边坡严格控制不大于1:10,并做好现场签证手续。桥的拆除以现场监理工程师报请业主同意的方案处理。(2)地基表面应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