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0-/8防灾科技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五年十月防灾科技学院章程序言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举办和管理的、具有防灾减灾科技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原名国家地震局天水地震学校,始建于1975年。1983年更名为国家地震局地震学校,1985年更名为地震技术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更名为防灾科技学院。2012年获批成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学校秉持“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的校训,形成了“仁爱、严谨、简朴、担当”的校风和“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学校精神。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学校立足防灾减灾事业需求,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致力成为国家防灾减灾基础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科技创新中心、文化辐射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建成高水平防灾特色大学。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防灾科技学院,中文简称防灾学院,英文名称为InstituteofDisasterPrevention,英文简称IDP。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迤东,在注册地以外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学院街465号等地设有教学、实习、实训场所。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防灾减灾战略需求,面向防灾减灾科学前沿和地震监测、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问题,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第六条学校以防灾减灾教育为特色和优势,形成了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融合互动的高水平学科生态系统。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积极拓展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合作交流,促进教育国际化。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第八条学校可为促进防灾减灾科技进步、为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或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第二章学校与主管部门第九条主管部门依法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改革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任免,审核批准学校发展规划和章程,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对学校不当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处罚。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第十条主管部门为学校发展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第十一条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依据社会需求、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三)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四)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学科、专业的设立与调整(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依法确定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标准和颁发学业证书,依法确定学士、硕士学位标准和授予学位;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8(六)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七)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管理体制、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定收入分配制度和薪酬体系;(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聘、管理和解聘教职员工,评聘教职员工职务职级;(九)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占有的资产;(十)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第十二...